一、邻里纠纷酿伤害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源于普通邻里纠纷。案件办理时,为求被害人谅解和解,辩护人与被告人多次与被害人沟通。被告人积极赔偿,却遭被害人“漫天要价”,在自身轻伤二级情况下竟要求赔偿二十万元。这一局面给案件处理带来极大困难,但李朝永律师并未退缩。
二、沟通全程成铁证
李朝永律师将谅解和解沟通的全过程主动提交至公诉机关。通过详细展示沟通细节,精准有效提交辩护意见,让公诉机关看到被告人的积极态度与诚意。这些沟通记录成为有力证据,证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三、从轻量刑获缓刑
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减轻量刑。最终,这一量刑意见得到人民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此案打破了“无谅解即无缓刑”的困局,为故意伤害案办理提供了有效参考,彰显了李朝永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与独特办案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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