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辽宁鞍山律师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

辽宁鞍山律师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0 · 1265人看过
导读:辽宁鞍山的李吉强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在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任职。执业至今承办超300件案件,擅长刑事、经济、交通事故领域。此次他为被告人冯X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通过多方面辩护策略,取得一定辩护成果。
辽宁鞍山律师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

案件背景

2024年6月18日至20日期间,被告人冯X和轻信网络诈骗信息,为获取“乡村振兴圆梦扶贫金”,将本人名下4张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银行卡进账流水合计20万余元,冯X和按指示提取现金15.4万元并转账15.39万元,导致两名被害人电信诈骗共计10.6万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2323元。6月20日,冯X和在提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辩护律师李吉强

李吉强律师是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等业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深知法律要注重细节,面对复杂法律纠纷,善于梳理关键脉络,为客户制定最优诉讼策略。

辩护策略展开

作为被告人冯X和的辩护律师,李吉强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辩护。一是认罪认罚从宽,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犯罪事实罪名无异议;二是从犯地位认定,指出被告人系受网络诈骗信息诱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三是强调主观恶性较小,因其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因贪利心理误入犯罪歧途;四是提及无前科劣迹,冯X和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采纳了李吉强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冯X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二十三元。李吉强律师的辩护成果显著,在公诉机关建议刑期基础上,通过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确保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认罪认罚程序合法有效,还帮助被告人理解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促进其认罪悔罪。本案作为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律师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辩护价值,精准把握“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通过证据分析降低刑罚幅度,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推动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辩护思路,强调对初犯、从犯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