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工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承办案件逾千件。此次我们通过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来深入了解满林强律师在案件中对法律问题的专业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梳理
20XX年XX月XX日,左X驾车与叶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碰撞,致叶X受伤。交警认定左X负全责,叶X无责。叶X经多番治疗,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叶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多项费用,包括误工费等。
法律规定解读
满林强律师指出,《民法典》第117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均未对受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未排除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公民主张误工费的权利。只要受害人受害前有劳动能力并从事有偿劳动,因遭受损害误工并减少收入,就有权要求致害人赔偿误工费。
退休年龄与劳动能力关系分析
满林强律师进一步分析,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待遇规定,不能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劳动按劳务关系处理。现实中,很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仍有劳动能力,如广大农民和城镇返聘人员。
举证责任关键作用
在本案中,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叶X未能提供其仍在工作或劳动的相关证据,二审法院未支持其误工费诉请。满林强律师强调,举证责任在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正所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