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踏上法律之路,至今已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她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能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专业、可靠、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案例一:成功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维权获赔
2025年2月27日,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了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然而,仅仅7天后,也就是3月4日,公司就向缪某某发送了《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于3月5日终止了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缪某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
朱秀芳律师和陈红燕律师接受缪某某委托后,迅速明确核心争议焦点,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她们围绕这一焦点,指导缪某某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针对公司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比如,关于“简历造假”,缪某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能相互印证,公司未举证证明其未在相关单位担任项目经理,且入职时公司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且从工资支付情况看缪某某不存在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缪某某,缺乏有效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判决公司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例二:成功追回拖欠货款,维护当事人权益
江2与李XX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李XX购买货物后未足额支付货款。2022年9月19日,双方结算后,李XX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若拖延付款需按银行四倍利息支付。还款期限届满后,李XX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江2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江2委托朱秀芳律师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与江2深入沟通,指导其整理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关键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法院审理查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李XX出具的欠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李XX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朱秀芳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判决李XX支付剩余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法律干货
1.证据留存: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在日常工作或交易中,都要注意留存关键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记录、欠条、聊天记录等,这是维权的基础。
2.明确法律责任: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劳动纠纷和合同纠纷时,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支持,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秀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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