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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离婚纠纷案件:律师深耕实务拆解复杂案情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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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52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炳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9人 执业8年
律所: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220181002864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92152524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对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均具备较高的执业技能,目前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办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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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无锡的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执业,在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工作。他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专注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此次代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因被告婚内出轨起诉,案件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分歧,邹律师团队积极应对。
江苏无锡离婚纠纷案件:律师深耕实务拆解复杂案情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律师简介与执业领域

邹炳昂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是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拥有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身份的他还担任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江阴市律师行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一方面聚焦婚姻家事领域,另一方面紧盯刑事辩护,双领域深耕核心法律需求。他长期扎根无锡、江阴地区,多次办理过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复杂婚姻家事及刑事犯罪案件。

二、离婚纠纷案件背景

本案原告杨某某(女)与被告范某某(男)于20XX年相识恋爱,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生育一子。婚后,杨某某发现范某某长期与同性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双方于20XX年XX月签订婚内忠诚协议,范某某承认婚内出轨。20XX年X月,因感情破裂双方开始分居,婚生子随杨某某生活。20XX年X月,杨某某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关系未改善。20XX年XX月,杨某某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三、庭审争议焦点

庭审中,范某某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比例、家务补偿金及分居期间子女生活费等问题上与杨某某存在重大分歧。范某某主张由其抚养孩子更适宜,不同意杨某某提出的按60%比例分割财产、给付5万元家务补偿金及5万元分居期间子女生活费的诉求。

四、律师团队应对策略

邹炳昂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本案关键证据,包括婚内忠诚协议、保证书等,充分论证范某某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其出轨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依据《民法典》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提出杨某某应多分财产。考虑到杨某某在婚姻中为抚育子女、料理家务付出更多义务,主张其有权请求家务补偿。关于子女抚养,坚持从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主张不改变孩子随母亲长期生活的现状。

五、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杨某某抚养,范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杨某某所有,杨某某支付对方归并款,结合债务分割及家务补偿后,杨某某实际给付对方298495元;范某某支付杨某某家务补偿金1万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分担。邹炳昂律师团队帮助当事人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家务补偿等多个维度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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