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梦律师案情起笔:三千余万金融债权危机化解
2024年,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一笔金融不良债权提起追偿诉讼,将包括被告A、B在内的多名自然人列为共同被告,主张承担三千余万元还款责任。一旦败诉,被告将面临巨额债务、失信、限高、财产查封等严重后果。任梦律师接受被告A、B的委托应诉。她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法性、债权有效性、诉讼时效、担保效力进行全面审查,梳理案涉借款、担保、催收、转让全流程,查找原告方证据瑕疵与程序缺陷。明确二被告在本案中的责任边界,论证不应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与事实依据。并与原告方开展专业法律沟通与协商,形成有力抗辩态势。最终原告综合考量后,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被告A、B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彻底摆脱巨额债务追责风险。
间隔期:信任的延续与沉淀
在第一次委托成功结案后,任梦律师并没有与该企业断了联系。她会定期回访,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是否有新的法律需求。企业也对任梦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将她推荐给了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和合作伙伴。在这几年间,企业虽然没有新的法律纠纷,但对任梦律师的信任却在不断加深。
第二次委托:复杂民间借贷纠纷胜诉
2026年,该企业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合法受让第三人对被告A、B、C享有的到期借款债权。该笔债务源于多年钢结构加工承揽合作中,被告方因经营需要多次向第三人借款,后经结算确认尚欠二十余万元。被告方庭审中否认借贷关系,抗辩无借款事实、无转账凭证、债权转让不成立。任梦律师再次接受该企业的委托承办此案。她全面梳理多年交易流水、收款收据、欠款明细单、工商登记信息、债权转让通知等证据,结合双方长期交易习惯,论证虽无书面借条,但收款收据、转账记录、结算单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同时证明三被告人格混同、已注销公司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主张利息及诉讼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B、C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二十余万元及利息,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诉讼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三被告负担,原告债权全额实现。
第三次委托:运输合同货物全损全额获赔
2029年,该企业作为运输服务企业,接受货主委托承运一批化工产品,后将该批货物转委托被告XX公司实际运输。运输途中,因被告XX公司司机驾驶的车辆突发起火,导致托运的全部货物被烧毁,货物价值达数十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为维护商业信誉,已先行向货主足额赔偿全部货物损失。随后企业向被告XX公司及该公司唯一股东被告B索赔,但被告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拒赔。任梦律师又一次接受委托介入此案。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运输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收集事故证明、货权凭证、赔付凭证、货物价值依据等材料,证实货物全损及损失金额。依据法律规定,论证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严格责任,被告无法定免责事由。查明被告XX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B系唯一股东,应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被告B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赔偿企业全部货物损失及相应利息,被告B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企业全额实现货物损失赔偿债权,维权取得完胜。
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这么多年一直找任梦律师,是因为她每次都能把事情处理得很好,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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