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非法经营罪便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此类案件涉及法律规定复杂,证据链条繁多,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策略要求极高。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面就以蔡XX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详细展现江律师的专业工作状态。
案件指控详情
2024年6月至9月,蔡某、牛某、胡某伙同他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购买一氧化二氮(“笑气”)并贩卖。蔡某主要负责联系上家、交易结算等;牛某协助联系客户等;胡某担任客服。蔡某、牛某累计经营金额40万余元,胡某非法获利3万元。案发后,蔡某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且如实供述,牛某如实供述,胡某系自首且退缴3万元。
律师辩护策略
江颖静律师为蔡某辩护时,提出蔡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立功、初犯偶犯等情节,提请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她仔细研究案件证据,结合蔡某在案发后的表现,从多个角度为蔡某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等三人构成非法经营罪。蔡某系主犯,但有立功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牛某系从犯,也从轻处罚;胡某有自首等情节,适用缓刑。最终,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实现了罪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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