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律师,自2021年起在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执业,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有着法律和化学双重教育背景,还具备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能力证书。他在执业过程中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公司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而在工伤待遇纠纷这类民事案件中,也有像韩虎伟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为劳动者权益积极奔走。
案件核心争议剖析
本案是典型的工伤待遇纠纷,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工资标准的确定以及各项工伤待遇的计算。原告某建设公司主张张X系案外人雇佣,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已支付2000元一次性处理完毕,无需支付各项工伤待遇。
律师的关键应对策略
韩虎伟律师接受被告张X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针对原告主张,他敏锐抓住两个关键有利因素:一是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协议书》,二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生效且未被复议或诉讼撤销。在证据组织方面,韩律师围绕四个方面展开。关于劳动关系,提交《劳动协议书》证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且原告无证据证明张X与案外人存在雇佣关系;关于工伤责任,提交生效决定书证明张X所受伤害为工伤,原告应担责;关于工资标准,以协议约定为计算依据,反驳原告否认协议真实性的主张;关于已付款项性质,指出2000元系生活费,不能认定为工伤赔偿的终局处理。
案件判决的社会意义
神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某建设公司向被告张X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42854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一判决明确了转包工程中工伤责任的承担,即使工程转包,用人单位也不能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同时,在工资不明的情况下,以合理方式确定赔偿标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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