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福律师自2013年起投身法律行业,曾就职于珠海某法院,多次获评优秀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深谙司法实务与裁判规则,在刑事案件、婚姻案件、财产纠纷等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
问题提出
一位当事人其前年贷款买车,车在爱人名下上了深圳车牌,每月自己转钱给爱人还车贷,如今离婚,车子要过户到自己名下,询问过户后的车贷能否自己继续还。
法律关系分析
杨玉福律师明确指出,车辆过户与贷款还款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车贷合同是当事人前妻与银行签订的,债务人仍是前妻,银行只认合同相对人。所以即使车辆过户到当事人名下,若当事人直接还款,需先转给前妻再由其偿还,否则银行可能认定逾期。
解决方案提供
为了稳妥解决问题,杨玉福律师给出了三种方案。
方案一,与前妻协商变更贷款合同借款人,但这需要银行同意且重新审核当事人的资质;
方案二,提前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过户;
方案三,书面约定车辆归当事人、贷款由当事人承担,同时要保留转款凭证,以防范前妻截留资金导致当事人车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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