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泽业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是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302202010228763。他深耕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等领域,承办案件逾千件。此次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的辩护,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对法治的坚守。
精准研判,挖掘证据瑕疵
蔡泽业律师在委托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迅速介入案件。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敏锐地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行为在证据关联性、完整性上存在明显瑕疵,关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支撑。这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确立方向,紧扣法律要件
蔡泽业律师重点梳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通过严谨的分析,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起诉标准,从而确立了清晰的辩护方向。
积极沟通,抗辩补充侦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确实、充分标准,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
提交意见,终获不起诉决定
蔡泽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他的专业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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