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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起诉,彰显刑事辩护法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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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061人看过
贪污受贿辩护专业律师 蔡泽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01022876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501712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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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下法治社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泽业律师接受委托,经多番努力,促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委托人权益。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起诉,彰显刑事辩护法治价值

蔡泽业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是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302202010228763。他深耕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等领域,承办案件逾千件。此次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的辩护,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对法治的坚守。

精准研判,挖掘证据瑕疵

蔡泽业律师在委托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迅速介入案件。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敏锐地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行为在证据关联性、完整性上存在明显瑕疵,关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支撑。这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确立方向,紧扣法律要件

蔡泽业律师重点梳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通过严谨的分析,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标准,从而确立了清晰的辩护方向。

积极沟通,抗辩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确实、充分标准,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

提交意见,终获不起诉决定

蔡泽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他的专业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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