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大家都关心自己的劳动权益,尤其是到了一定年纪的劳动者,会担心自己的劳动合同问题。有朋友就问了,55岁是不是就不允许解除合同呢?其实,这背后涉及到不少劳动法律方面的知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律对临近退休劳动者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就涉及到两个条件,一是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二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比如老王在一家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8年,他今年58岁,距离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那单位就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和老王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就算劳动者到了55岁,也不是绝对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老李在55岁时,因为多次无故旷工,违反了单位的考勤制度,单位就有权解除和他的劳动合同。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自己也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老张所在的单位要求他在没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作业,老张就可以马上解除合同。当然,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解除合同的协商与补偿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双方都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老陈在单位工作了12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单位就需要支付给他12×5000=60000元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后,还可能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经济补偿没按时支付怎么办,社保关系如何转移,档案怎么处理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追讨经济补偿,怎么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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