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余杭法庭上,江颖静律师力挽狂澜为被告争取缓刑

余杭法庭上,江颖静律师力挽狂澜为被告争取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1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江颖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71101202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7857996706
代表案例:3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1、办案风格耐心亲切,工作作风严谨细致、高效负责,多次赢得当事人和案件承办单位的好评。 2、有团队予以支持。
更多>
导读:余杭区法庭内,气氛紧张。被告人邹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协助转移巨额违法资金。江颖静律师作为辩护人,与公诉机关激烈交锋,为邹某展开辩护,关键冲突在于能否为邹某争取到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风暴中心的冷静身影

余杭区法庭上,一场刑事审判正在紧张进行。被告人邹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现场气氛剑拔弩张。江颖静律师作为邹某的辩护人,沉稳地坐在辩护席上,眼神坚定,仿佛在暴风雨中屹立的礁石。

案件迷雾初现

时间回溯到2022年12月,邹某在明知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在其上家提供交通费、住宿费后,从山东烟台前往湖北武汉。他提供名下两张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密码,协助接收、转移违法资金达一百一十四万余元,其中四十九万余元被查证为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被骗资金。2023年2月6日,邹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却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直至2025年1月12日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的激烈交锋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邹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具有从犯、如实供述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若一审判决前足额退赃、退赔,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江颖静律师则提出,邹某系初犯、偶犯,是从犯,虽投案后脱逃不能认定自首,但归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赃,恳请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尘埃落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同时,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退赃,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江颖静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暂存的退赃款按受损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至此,这场激烈的刑事审判落下帷幕,江颖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