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深处的探寻者
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超500起案件,在民刑领域均有深厚造诣。她不仅在诉讼辩护中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纠纷多元化解等公益服务。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破常规的法律适用边界
在邹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邹某明知他人违法犯罪仍协助转移资金,数额巨大,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邹某是否构成自首以及如何量刑。江律师提出邹某系初犯、偶犯,从犯,自首,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归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赃,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精准阐释赢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虽电话通知到案,但投案后逃跑,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未采纳江律师此点意见。不过,对于江律师提出的邹某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退赃、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同时追缴退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江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解释和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彰显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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