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排雷:精准把握续保关键
在商业保险交易中,合同条款就像隐藏着各种风险的迷宫。本案中,原告杨先生购买保险多年并按时续保,却在申请附加险理赔时遭拒,原因是保险公司称附加险有观察期。田洁律师深入研究《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发现其中“续保、意外医疗无等待期”的关键条款。她敏锐地指出,此处“续保”应理解为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而非仅针对已投险种,成功找到了合同条款中的风险点。
销售证言利用:还原保险宣导真相
田洁律师巧妙地利用被告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证言,证实公司在保险升级时向老客户宣讲正常续保不存在观察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这一策略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关于附加险有观察期的说法,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支撑: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对于格式条款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田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准确运用这一法律依据,说服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保险金,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律师在商业保险纠纷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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