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棘手交通案
2025年3月14日,被告人虎XX驾车与被害人李XX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李XX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虎XX负全责,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李XX近亲属委托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刘阳龙律师维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锁定赔偿核心
刘阳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确定本案赔偿主体为肇事方虎XX及承保保险公司,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的诉讼主张。这一主张契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顺位,为原告方实现赔偿奠定了核心基础。
全面举证维权
律师指导并协助原告方收集提交了被害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费票据、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完整证明了事故发生的事实、被害人的损害后果、原告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各项损失的真实性,且均被法院采信,成为支持原告诉求的重要依据。
庭审专业抗辩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提出异议,同时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予赔偿范畴。刘阳龙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进行专业抗辩。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合理意见,依法核定了赔偿标准,确保原告方的合理损失得到足额支持。
实现双重目标
刘阳龙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既坚持依法追究被告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又全力推进民事赔偿诉求的实现。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定罪并结合情节量刑,原告方也成功获保险公司近93万元的保险赔偿,实现了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的双重诉讼目标,切实维护了被害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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