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服务地区为广西、百色。其主要处理企业法务、民商经济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执业以来案件数超千件。
交通事故代理
在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黄XX因公交司机疲劳驾驶致其受伤,交警认定公交司机全责,但相关责任方怠于赔偿。被告包括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抗辩。
黄光杰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针对被告方提出的责任异议、鉴定异议及损失异议,逐一进行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
代理成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及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责,相关被告应担责。最终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黄光杰通过专业行动,成功帮助原告获得相应赔偿,弥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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