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马学兵是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服务地区为台州,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尤其擅长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等案件。
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委托人为张X(化名),被告为XX健身有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作为被告代理人(此处从被告视角看,被告面临被要求退款的局面),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处理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张X(化名),被告为XX保险公司。本案核心争议是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作为被告代理人(从被告视角,保险公司面临巨额赔偿诉求),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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