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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涉企刑事及合规律师施亚军:处理多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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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901人看过
导读:施亚军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承办逾800件案件。专长于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及商事纠纷处理。如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中为被告获不起诉决定;在企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经两次退补侦查,使被告获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执业背景

施亚军律师自2015年开始在苏州、张家港地区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作为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主要服务对象为企业和个人。其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在执业中,他深耕于刑事案件公司诉讼等领域,尤其专精于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项目,以及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故意伤害案辩护

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不起诉人肖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3月14日凌晨,肖xx在酒吧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扔凳子致被害人脾脏破裂并摘除,构成重伤二级。施亚军律师作为肖xx的被告代理人,首先深入分析案情,发现肖xx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这一关键情节。他制定策略,引导肖xx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律适用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强调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最终,检察院决定对肖xx不起诉,使肖xx免除了刑事处罚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处理

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以被不起诉人王x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起诉。王x在经营公司期间,购买他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并使用。施亚军律师担任王x的被告代理人,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存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他果断采取行动,推动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后,依然认为认定王x犯罪的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检察院决定对王x不起诉,成功为企业负责人避免了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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