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建树。其服务对象多为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承办的刑事案件中,以聚众斗殴等案件为典型,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辩护能力。
聚众斗殴案代理
当事人方面,原公诉机关为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为李X。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为主犯以及量刑是否过重。刘振宇律师作为被告李X的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他研究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发现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驾车冲撞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在辩护策略上,刘律师明确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结果是,法院采纳了刘律师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撤销了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原判决,对李X的量刑进行了调整。原本认定的持械聚众斗殴情节被纠正,虽然李X仍被认定为主犯,但量刑得到了合理调整,体现了刘振宇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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