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强奸罪案缓刑辩护成功
本案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代理。李超律师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
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田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其曾租住的房屋,见到被害人陈XX后,在卧室攀谈时对其抚摸,遭拒后将其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庭审中,律师提出被告人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应减轻处罚;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说明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等情况,认为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犯强奸罪,但综合考虑多个从宽处罚情节,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二: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
同样是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代理此案。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但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让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合伙账目,固定关键证据,明确这是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的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和诚信角度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会损害原告权利,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围绕法律焦点进行论证。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法律干货
1.刑事方面: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能争取从轻处罚。有犯罪中止情节的,依法可减轻处罚。
2.民事方面:合伙清算转借贷,要固定好关键证据。遇到对方以不合理理由抗辩时,可从公平和诚信原则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法律能在不同的纠纷中维护公平正义。无论遇到刑事还是民事问题,只要合理运用法律,就能争取到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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