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刘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本案由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尹艳华律师代理。尹艳华律师是该律所的副主任、合伙人,2012年开始执业,深耕刑事辩护一线十余载,兼具法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是滨州本土兼具专业资历与实战口碑的资深刑事律师。
被告人刘XX是山东高速XX分公司退休职工,被指控参与XX公司非法集资活动。公诉机关称刘XX吸收存款6722.4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263.9886万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尹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了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从宽处罚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她指出审计报告和起诉书指控金额计算不精确,“复投”金额不应重复计算,部分集资参与人的存款不应计入刘XX名下等。对于价值35万元的XX车,她认为是刘XX用个人债权冲抵,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同时,她强调刘XX是从犯,提交了账户交易明细、谅解书等证据。
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虽未完全认可金额异议,但考虑了“复投”金额在量刑时的因素。最终,刘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二:詹X等人骗取出口退税罪案
2021年,詹X、刘X、刘X伟等人相互勾结,通过“买单配票”模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大量涉案物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起诉。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主张构成非法经营罪,詹X辩护人还对违法所得数额认定提出异议。
辩护律师全面梳理证据,就行为定性发表辩护意见。同时,深挖量刑从轻情节,搜集了被告人自首、坦白、从犯、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符合骗取出口退税罪构成要件,对非法经营罪的辩解不予采纳。最终,各被告人根据不同情节被判处相应刑罚,部分被告人获缓刑。
案例三:王X开设赌场罪案
2024年,王X受犯罪团伙雇佣,负责赌博平台服务器、数据库的维护及技术监管工作。经鉴定,其参与期间平台提现结算赌资达254XXXX9163.11元。惠民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王X提起公诉,认定其情节严重。
尹艳华律师接手案件后,放弃定性辩护,将工作重心放在量刑情节上。她证明王X是从犯,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还协助王X亲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王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律干货
1.精准计算犯罪金额:在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中,要仔细审查指控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像“复投”金额、无银行流水佐证的投资等可能不应计入犯罪金额。
2.重视量刑情节:积极争取认定从犯、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这些都可能让当事人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3.全面收集证据:及时收集能证明当事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如账户交易明细、谅解书等,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可以看到,在刑事案件中,专业律师的辩护至关重要。他们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尹艳华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带来了相对理想的结果。尹律师执业多年,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专注刑事辩护,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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