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多个职务,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2019年5月4日,宋女士与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认购了玉龙养生坊的房屋,并按约定支付了1181907元购房款。然而,宋女士发现所购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的70年不符,实际只有40年。宋女士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宋女士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服务。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认为合同应认定有效。同时,公司称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宋女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不同意支付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杨慧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双方签订的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公司在宋女士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该协议应认定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康XX公司返还宋女士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赔偿宋女士经济损失100000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法律建议:
1.购房前审查证件:买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保障购房合同有效的关键。
2.注意宣传内容:对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要谨慎对待,最好将重要内容写入合同,避免虚假宣传带来的损失。
3.尽到审慎义务:作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对开发商的资质和相关证件进行核实,避免自身过错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买房是人生大事,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只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能避免陷入购房陷阱。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咨询像杨慧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杨慧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在云南丽江地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前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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