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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刑事及债权律师刘刚:擅办多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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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025人看过
导读:刘刚自2012年起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领域。在“于某某等五人诉江苏XX建设公司交通事故纠纷”案中,作为原告代理人,为原告争取到被告赔偿125046.30元。

多领域执业

刘刚自2012年开始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他服务于安徽宿州地区,主要客户涵盖企业与个人。其工作既涉及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诉讼业务,也包括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等职务,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专业资质完整,跨领域知识丰富。

交通事故代理

在“于某某等五人诉江苏XX建设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原告为于某某等五人,被告是江苏XX建设公司。争议焦点在于,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在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其妻子赵X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而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是次要原因。刘刚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分析认为江苏XX建设公司未按规定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制定了为原告争取赔偿的策略。通过收集于某某等五人因赵X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证据,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在诉讼中为原告据理力争。

代理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承担次要责任,需赔偿原告于某某、于甲、于乙、赵X、朱X各项损失共计125046.3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64元。刘刚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原告成功争取到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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