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背景
李鉴春自2009年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十载。他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以及职务犯罪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开设赌场案辩护
当事人方面,被告为李某,他被指控开设赌场罪。争议焦点在于检察机关初步认定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但实际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存在较大差异。李鉴春作为被告代理人,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他将辩护重点锁定在“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上。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专业沟通,让检察机关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并将赌资范围限缩。不过,当时因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李某签署了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阶段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多次与承办法官当面及电话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他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短、情节相对较轻,且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建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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