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尤为专精,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专业知识,为众多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
蒙X寻衅滋事案辩护
在蒙X等七人寻衅滋事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部分被告人判处较长刑期。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首先对案件定性提出异议。他分析认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随意且具有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其次,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七被告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鉴于七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况,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虽然未完全采纳陈俊全律师关于罪名定性的意见,但在量刑上综合考虑了律师提出的各项情节,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