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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污染环境犯罪,律师如何助力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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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234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资深律师交流,了解到不少刑事辩护的真实案例。在经济犯罪和环境犯罪频发的当下,这些案例能给大家提个醒。无论是企业经营还是个人行为,一旦触及法律红线,可能会面临严重后果。那在这些案件中,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本案由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李小龙律师代理。李小龙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级合规师,还是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2015年至2021年,上海XX有限公司法代表人朱XX,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价税合计780万余元,税额合计107万余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少90余万元税款。2022年7月27日,朱XX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公司补缴了上述税款。

李小龙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抓住朱XX有自首情节这一关键,强调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行为。同时,指出公司已补缴税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控辩双方建议,对朱XX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朱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二:污染环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还是李小龙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李XX是临沂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和徐XX、戴、韩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废电路板加工厂,非法加工、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情节严重。此外,李XX和徐XX明知金等人非法加工废电路板提炼的金属物质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共支付596.6434万元。

李小龙律师为李XX辩护时,详细分析案件事实。针对污染环境罪,指出李XX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代李XX赔偿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也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虽然李XX当庭翻供,但律师根据证据进行有力辩论。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处李XX犯污染环境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法律干货

1.主动投案很重要:像案例中的朱X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能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一旦意识到自己可能涉嫌犯罪,主动投案是明智之举。

2.及时弥补损失:无论是补缴税款还是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及时弥补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

3.如实供述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坦白情节,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便涉嫌犯罪,在法律框架内仍有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乱,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李小龙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刑事辩护,就职于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置地广场C座39层。大家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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