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律所合伙人,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专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他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理念,凭借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
2009年6月,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成立,黄XX占股95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戴某某占股5万,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采购假冒包装、标签及部分记账、发货;孙XX、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并喷涂假冒“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商标,每月工资约7000元。
2018年1月,警方协同质监局对该公司厂房及仓库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20142018年公司销售仿冒管材金额达128XXXX9195.75元,未售按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程豪律师制定了关键策略。他仔细审查证据,发现审计报告存在部分计算不合理之处。同时,积极与被告人沟通,让他们主动认罪悔罪,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程律师强调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像孙XX、孙XX只是普通员工,受雇参与生产,主观恶性较小。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纳了程律师部分辩护意见。黄XX等被告人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黄XX被判处缓刑,孙XX、孙XX等也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
法律干货
主动认罪悔罪很重要:一旦涉嫌犯罪,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能体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理。案例中各被告人主动悔罪就起到了积极作用。
审查证据真实性:涉案证据可能存在问题,要仔细审查。像本案中审计报告的计算问题被发现,为辩护争取了有利条件。
明确自身在犯罪中的角色:不同地位和作用的参与者,量刑会有区别。普通员工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不同,在辩护时要明确这一点。
结语
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给我们敲响了法律警钟。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触碰法律红线。遇到法律困境也不要慌,积极面对、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程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争取了相对好的结果。程豪律师执业超十一年,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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