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如何驳倒“抚养费”借口,成功追回307万全额赠与款
本案由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丘敏律师代理。丘敏律师是该律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还是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海国际仲裁院、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她在东莞执业十六年,专注各类经济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承办案件逾3000件,经验丰富。
吴XX与何XX于2012年在深圳结婚,婚后共同经营家庭。2019年,何XX结识董XX并发展为婚外关系,2021年董XX与何XX生育一子。20212023年,何XX瞒着吴XX,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向董XX转账307万元,部分备注“生日礼物”“补偿”,多数无备注。
2023年底,吴XX发现后委托丘敏律师,将何XX与董XX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何XX支付307万元的行为无效,董XX全额返还。
丘敏律师没有与对方纠缠“哪些算抚养费”,而是从根本上定性,这些款项是基于“不正当婚外关系”这一不法原因。合法的抚养费应基于协议或判决,何XX随意支付巨额资金,是以“抚养费”为名行“财产赠与”之实,目的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维系不正当关系。何XX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独立法律关系,不能侵害吴XX财产权利。董XX如有抚养费诉求,应另行起诉。
法院审理后,确认何XX擅自赠与行为无效,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董XX非善意、有偿取得财产。对于“抚养费”等抗辩理由,法院指出何XX支付远超合理限度,不能认定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青春补偿”于法无据。最终责令董XX全额返还307万元。
案例二:注意!离婚时藏孩子,直接输掉抚养权官司
本案同样由丘敏律师代理。林XX和苏XX于2018年在东莞结婚,2019年育有一子林小某。2022年双方分居,孩子随苏XX在东莞生活、上学。
2023年3月,林XX起诉离婚并争抚养权。5月,林XX利用探视将孩子带至湖南邵阳老家,拒绝告知苏XX地址,切断孩子与母亲联系,孩子中断幼儿园教育。
丘敏律师指导苏XX固定林XX拒绝告知孩子下落、阻挠探视的记录。向法庭强调林XX的行为是制造孩子“随其生活”的既成事实,伤害孩子身心健康,缺乏正确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还违反法院维持孩子生活现状的司法精神。同时提交证据证明分居期间孩子由苏XX稳定抚养,环境稳定。由苏XX抚养更有利于孩子。
法院审理后,认定林XX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缺乏理性,未将孩子权益放首位。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出发,判决孩子由苏XX抚养,林XX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但不得擅自带离孩子。
法律干货
1.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处分,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追回。若以“抚养费”等借口转移财产,法院会审查支付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2.抚养权方面:离婚时应保障孩子生活稳定,不得擅自改变孩子生活环境、阻挠探视,否则可能失去抚养权。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法律会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和孩子的健康成长。遇到问题不要慌,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丘敏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在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天安数码城F5栋6楼)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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