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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和首付,开发商却不签合同?律师助力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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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384人看过
导读:最近有不少朋友跟我吐槽,买房的时候遇到糟心事。交了定金和首付,开发商却一直拖着不签正式合同,钱也不退。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律师是如何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于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按约付了定金,之后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却一直拖着不签正式合同,钱也不退。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梳理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普洱XX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提出:一是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章了,协议有效,A公司不能以没收款为由免责;二是被告没预售证还签协议收钱,不签正式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三是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共267240元,还让二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虽然委托人选择定金罚则后,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得到支持,但核心诉求实现了,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查看预售许可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没有这个证,签订的认购协议可能无效,自身权益难以保障。

2.保留证据:付款凭证、认购协议等相关证据要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证明自己的主张。

3.明确违约责任:在认购协议中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这样在对方违约时,你能依据协议要求赔偿

结语

在买房过程中,遇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不要慌。只要保留好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委托人解决了问题。李熙律师执业多年,现任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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