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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合同纠纷律师杨慧:代理房屋买卖案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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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325人看过
导读:杨慧律师自2014年执业,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使被告避免承担已付房款一倍赔偿,仅赔偿10万元损失。

执业背景

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刑事案件超800件,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0%。其服务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涵盖非诉业务。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防范企业经营和用工风险,还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宋XX起诉被告康XX公司,请求确认双方于2019年5月4日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无效,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1,181,907元购房款、支付相应利息,并赔偿1,181,907元,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标的额共计2,411,090.28元。争议焦点在于协议的效力、已付房款一倍赔偿以及被告宣传的70年产权与实际40年不符的问题。

杨慧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针对协议效力,指出被告虽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在原告签字前告知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有会员权益的康养、医疗等服务附加值,同时强调被告在原告起诉后不久即2020年1月16日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对于已付房款一倍赔偿,主张被告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且原告也应尽到审慎义务,不应承担高达已付房款一倍的责任。对于70年产权宣传问题,说明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导致。

最终,法院认定协议无效,被告需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但仅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已付房款一倍赔偿及保全保险费、保全申请费的请求,成功为被告减少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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