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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刑事辩护律师黄光杰:处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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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218人看过
导读:黄光杰自2020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等业务。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梳理从轻情节,为其争取到一定程度从宽处罚。

刑事辩护业务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处理案件超千件,主要服务于广西、百色地区,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诉讼业务。其工作方式侧重通过诉讼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与企业。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公诉机关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是柯XX。争议焦点在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认定及量刑,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生态环境赔偿诉求。

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案件。首先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在分析案情时,发现柯XX有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等情节。制定策略时,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等辩护观点,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这些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进行合理抗辩。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但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柯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已缴纳),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违法所得10920元被追缴没收。律师通过精准梳理情节、合理抗辩,为柯XX争取到了一定程度的从宽处罚,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同时协助其明确赔偿责任与范围,减轻了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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