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黄明律师于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3202310614234。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在步入法律行业前,黄律师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并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为夯实专业壁垒,他先后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
黄明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涵盖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超越单纯诉讼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20年8月31日,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某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被告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20年9月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被告以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陆续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核心争议点在于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黄明等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张被告应担责,并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同时预见到法院可能对违约金标准进行酌情调整,将诉讼策略核心放在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上。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合同债务纠纷案:2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约供货后,乙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50万元。核心争议点是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乙公司是否应支付剩余货款。黄明律师收集了甲公司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送货签收单等证据,证明货物质量合格且乙公司已签收。同时,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出发,运用法律策略,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剩余货款5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刑事辩护领域
职务侵占案:20年,犯罪嫌疑人丙某被指控在担任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80万元。核心争议点在于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以及侵占金额的认定。黄明律师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账目、银行流水等证据,发现部分资金的流向存在合理的业务往来解释,并非侵占行为。在庭审中,他运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识,对资金的流转进行详细分析,为丙某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为部分资金不构成侵占,将侵占金额认定为30万元,并对丙某从轻处罚。
结尾
黄明律师凭借其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他以专业的服务理念和精准的办案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未来,黄明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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