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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陈俊全律师专业辩护助力当事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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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591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深耕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表现卓越,为众多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等良好结果,还获得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荣誉。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陈俊全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还获得了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一荣誉。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2X年,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案件的关键难点在于证据的收集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陈俊全律师通过深入调查,收集了大量能够证明林某某主观上无故意的证据,如林某某与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在庭审中,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向法庭阐述林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最终,林某某获得了不起诉决定。

李某涉黑案:202X年,李某被指控涉黑。核心争议点在于对涉黑罪名的认定和证据的关联性。陈俊全律师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指控李某涉黑的证据存在瑕疵。他通过走访证人、收集新的证据,证明李某的行为仅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涉黑犯罪。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李某只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最初指控蒙X等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虽然认定蒙X等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和民事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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