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专长
王芳律师在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廊坊、永清县地区。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案件。她主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涵盖非诉业务。
劳务受害纠纷代理
在“脚手架断裂致伤案”中,原告韩XX自2019年受被告王XX雇佣,2021年施工时因脚手架断裂摔伤,构成十级伤残。韩XX起诉要求王XX赔偿158062.1元。王芳作为王XX的代理人,在一审中提出多项抗辩。在责任划分上,指出韩XX自身操作有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对于损失数额,认为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提出垫付费用实际为42000元而非韩XX认可的37000元;还主张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一审法院认定王XX承担80%责任,赔偿98590元。
二审成功减责
王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芳继续代理。二审中,王芳提交录音、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对于韩XX伤情与案涉事故的因果关系,因王XX无有效证据证明与其他意外有关,法院认定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二审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纠正垫付金额,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为王XX减少了50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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