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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合同纠纷律师李超:处理借贷、建工等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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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5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11034520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722100597
代表案例:3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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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超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160件,擅长婚姻、遗产、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在合伙清算转借贷案中,作为原告代理人,固定关键证据,驳斥被告主张,助原告追回投资款及利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代理人,应对被告“主体不适格”“诉讼时效已过”抗辩,为原告争取到工程款及利息。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李超律师在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合伙清算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企信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抗辩,且称“被胁迫签字”。李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全面梳理合伙期间账目记录,固定《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付款条件已成就。庭审中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原告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处理金融借款纠纷

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原告XX行与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委托李超等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齐未按约偿还本息,且下落不明。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针对被告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相应价值财产。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及债权金额计算依据。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齐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相关费用。

处理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就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核心抗辩。李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质证,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稳固原告诉讼主体地位。系统梳理双方多年合同及付款流水,证明双方存在长期、连续的多合同履行关系,主张诉讼时效应从被告最后一笔付款日起算。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72,473.35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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