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深耕民事、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专精民事案件,占比约80%。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工作方式上,诉讼与非诉业务并重。她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如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起草等,同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有丰富实践经验。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宋XX起诉被告康XX公司。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是否有效;被告是否应返还原告已支付的1,181,907元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被告是否应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杨慧律师作为被告康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杨慧律师分析案情后,制定如下策略:对于合同效力问题,强调被告虽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在原告起诉前已告知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有会员权益等附加值,同时被告在原告起诉后不久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请求法院考虑认定协议有效;对于已付房款一倍赔偿问题,指出被告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且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审慎义务,双方都应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说明已付房款一倍赔偿已超过原告资金占用损失;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解释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导致与预售证不符,若原告解除协议,被告愿意及时返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诉讼成本。在法律适用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辩论。
最终结果是,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被告需返还原告购房款及相应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关于赔偿损失,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0,000元,而非原告诉请的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同时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诉讼请求。杨慧律师通过合理的分析和策略成功为被告减少了赔偿数额,降低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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