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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刑事律师孙伟伟:擅长不起诉与缓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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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895人看过
导读:孙伟伟律师自2018年执业,专注刑事业务。曾为唐X将诈骗罪变更为帮信罪并争取缓刑;为马XX推动存疑不起诉,避免刑事处罚。

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孙伟伟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8年。她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她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等专项服务。

千万级诈骗案辩护

当事人唐X,在这起千万级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唐X的行为应定性为诈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孙伟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介入案件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还原案件经过。经分析,认为认定唐X构成诈骗罪证据不足,确定核心辩护思路: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唐X与上游诈骗犯罪分子存在事前通谋,也无法证实其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而提供技术支持,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构成要件,仅能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孙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实法律意见书,提出变更罪名建议。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以帮信罪起诉,但认为不宜适用缓刑。进入审判阶段,孙律师继续与法官深度沟通,结合全案事实提交类案判决与专业法律意见,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对唐X判处缓刑,原本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实现颠覆性辩护效果。

掩隐罪案件无罪辩护

当事人马XX,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为被告。争议焦点是马XX是否构成该罪。孙伟伟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检察机关阅卷。经详细审查分析,提出核心辩护观点:马XX的行为系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主观上未认识到协助转移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欠缺掩隐罪主观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承办检察官。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后,孙律师认为新证据仍无法证实犯罪,再次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于2024年4月对马XX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终结刑事追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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