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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问题索赔10万却败诉?这场产品责任纠纷给你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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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899人看过
导读:最近,有朋友咨询产品质量出问题该怎么索赔。其实,这类纠纷在法律处理上并不简单。就像下面这个真实案例,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可最后却没能胜诉。咱们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案例讲解

本案由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代理。钱飞律师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敏锐的实务洞察力。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9年1月24日,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XX”)与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河北XX依约付清全部货款及运费。但在将换热器交付后,钢管出现裂缝问题。河北XX认为XX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其交付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与实际钢管质量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要求XX公司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0万元(待质量鉴定后再予以增加)。

XX公司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自己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由于该批货物是向第三人浙XX公司采购,XX公司申请追加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XX公司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所涉案货物是自己提供的,也无法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以及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现场勘验的货物破裂可能是外力导致,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在庭审中,双方都提交了大量证据。原告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质量检验证明书、转账记录、产品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被告提交了与原告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各方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很重要: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合同、发票、质量检验报告、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能成为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明确举证责任: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原告需要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损失的存在以及产品质量问题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及时沟通协商:当发现产品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保留好沟通记录,这有助于解决纠纷,也能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结语

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告诉我们,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明确自己的举证责任。法律是公正的,但需要我们用正确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咨询专业律师。钱飞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多个法律领域,现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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