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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数额巨大仍获从轻处罚?这两个案例教你如何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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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958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资深刑事律师交流,了解到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一旦涉及金额巨大,嫌疑人往往面临着严厉的刑罚。那么,有没有办法在法律框架内争取从轻处罚呢?下面这两个真实案例,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案例一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2022年1月至9月,丁XX、郭X等多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的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郭X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到了法院审判阶段,陈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其家属听从了建议,退赔15万元。

陈律师提出辩护意见: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案例二

还是陈晓伟律师分享的一个真实案例。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通过多个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多个项目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重要职位,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的建议和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辩护律师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提出辩护意见: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法院最终认定郝XX为从犯,考虑到他自首、认罪认罚和部分退赔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法律干货

及时咨询律师:一旦涉及可能的刑事犯罪,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像郝XX在投案前咨询律师,听从建议投案自首,为自己争取了有利条件。

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比如郭X如实交代情况,最终获得从轻处罚。

争取退赔违法所得:主动退赔一部分违法所得,展现悔罪态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结果。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便涉及数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能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争取从轻处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大家不要慌乱,要积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本案代理律师陈晓伟,执业多年,擅长刑事犯罪辩护等领域,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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