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深耕民事、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可随着孩子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变得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忍受不了,带着3岁女儿回了娘家。本以为被告会改正,没想到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和孩子。
原、被告分居长达6年,期间毫无联系。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都拒绝,庭审时也坚称夫妻感情还在。但实际上,两人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分居时间这么长,早已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而且孩子已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过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杨慧律师分析了案件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孩子与原告形成稳定生活习惯,应判决离婚且孩子由原告抚养。最终,法院审查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被告认识到错误,服从判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在婚姻生活中,如果遭遇家暴、分居等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协议等,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
2.关注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所以在离婚时,要考虑孩子的想法,为孩子创造有利的成长环境。
3.及时沟通协商:遇到婚姻问题,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婚姻出现问题且无法挽回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能摆脱痛苦的婚姻,开启新的生活。杨慧律师执业多年,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