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刘晟律师代理。刘晟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工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兼具扎实的技术功底与深厚的法律素养。他曾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业生产、工程项目管理实战经验,能更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等案件领域,有着丰富实践经验。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当车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等人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第一次住院20天,路某某支付了医疗费。2024年5月9日,各某某进行二次手术,又产生了新的医疗费用。经鉴定,各某某构成十级伤残,还确定了营养、护理和误工期限。
原来,新MXXX号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和路某银是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正在提供劳务途中。事故后路某某支付了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没谈拢。于是,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团队,将保险公司、路某某和路某银告上了法院。
庭审中,各方争议很大。焦点集中在各某某的损失数额、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路某某和路某银的侵权责任以及“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等问题上。刘晟律师团队围绕这些焦点展开举证和辩论。他们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事故和各某某伤情的关系,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指出这不是“好意同乘”,路某某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驳斥“协议已赔偿完毕”的说法,强调协议没涵盖全部损失,也不能对抗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明确了保险赔付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晟律师团队的核心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66131.7元,路某某赔偿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驳回了各某某对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请求。各某某成功获得了119822.39元赔偿。
法律干货
及时固定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收集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明确责任主体:雇员在提供劳务途中受伤,要搞清楚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的责任边界,确定保险公司、肇事方等责任主体。
驳斥不合理抗辩: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抗辩和侵权人的免责主张,要委托专业律师精准驳斥,明确各种抗辩事由的适用范围。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遭遇交通事故后,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得当,就能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刘晟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解决了难题。他是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办公地址在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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