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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坠亡,多方责任如何划分?这起劳务纠纷判决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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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424人看过
导读:最近,有不少朋友咨询劳务纠纷中责任划分的问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各方责任该如何界定,赔偿又该如何计算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起真实的劳动工伤死亡案件,来深入了解一下其中的法律门道。

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拥有本科的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王XX的亲属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作为原告,将简X和潘X甲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解正军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法院最终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关于“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最终,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选任有资质的人员:在发包工程时,一定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否则可能会因选任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就像本案中的简X,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潘X甲,最终承担了30%的赔偿责任。

2.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雇主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劳动者自身注意义务:劳动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身防护。否则,自身存在过错也会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结语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务纠纷中,各方的责任划分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正军律师,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律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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