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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案:律师逆转乾坤,股东担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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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427人看过
导读:原告唐XX与包租公司签约后,公司违约“跑路”,面临租约到期无法回款困境。郭寿瑶律师介入,通过系列策略,让法院认定股东担责,成功为原告挽回损失。
包租公司“跑路”案:律师逆转乾坤,股东担责赔偿

原告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空壳”化逃避债务。唐XX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陷入绝望。此时,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这场艰难的维权之战。

深入调查,锁定关键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600件,经验丰富。面对此案,她并未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公司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主张责任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精准核算原告各项损失,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以获法院支持。

胜诉判决,挽回损失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有效,认定公司违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需支付原告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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