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场劳动纠纷在法庭上展开。原告程X满脸焦急与无奈,他曾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管,离职后公司却扣留了他60.7万的股权奖金,这让他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他委托了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等为其维权。
案件起因
程X与某房产公司有着近15年的劳动合同关系。2020年7月,根据《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程X获得成就共享奖金,其中50%以现金发放,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现金发放部分存在延迟支付情况,而用于购买股权的部分,公司在2022年1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虽返还了跟投本金及收益,但扣留了用于购买股权的60.7万奖金。程X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激烈交锋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合同领域经验丰富。庭审中,杨律师协助程X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激励制度等一系列证据,证明程X的主张。而被告某房产公司辩称,程X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明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且无法律和制度规定应返还奖金。杨律师则指出,协议书所说事项不包括程X的诉请,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且公司未就项目亏损进行举证。
胜诉结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某房产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最终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驳回程X的其他诉讼请求。程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杨友良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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