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深圳市xx区的一起网络诈骗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郑XX被公诉机关指控参与诈骗团伙,面临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案件呈现出复杂的局面。
理清涉案金额
张卫平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是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他接手此案后,详细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并会见被告人。在庭审中,他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无事实依据。郑XX实际于20xx年x月x日才进入该诈骗团伙担任财务,仅任职十余天,其仅应对任职期间的涉案金额负责,而非整个团伙的全部赃款。这一观点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界定从犯地位
张卫平律师进一步指出,郑XX在诈骗团伙中仅担任财务,负责简单的资金转账,未参与诈骗的策划、招揽被害人、实施诈骗等核心环节,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他结合《刑法》相关规定,详细论证了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的依据。
争取从轻情节
张卫平律师还提出,郑X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他结合案件事实,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要求对郑XX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郑XX涉案金额为112444.04元,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远低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张卫平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困局,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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