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鞍山的法律界,李吉强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自2023年开始在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他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刑事、经济、交通事故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上有着深厚的造诣。
李吉强律师深知专业能力的重要性,他不断学习和钻研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坚守“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下面我们来看李吉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刑事案件。2023年4月至5月期间,当事人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人民币104,664.8元。L某曾于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本次犯罪发生于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认为,L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
李吉强律师作为L某的辩护律师,从多个角度展开了专业辩护。首先,他指出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其次,考虑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强调其主观恶性较小和悔罪态度。最后,鉴于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经过李吉强律师的努力,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4,664.8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数罪并罚量刑。李吉强律师精准适用法律,紧扣“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在数罪并罚中体现量刑优惠,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在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退赔的情况下,他通过强调L某的悔罪态度、羁押表现等酌定情节,避免了“唯结果论”的机械量刑,为L某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他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李吉强律师始终坚守自己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服务。未来,他将继续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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