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辩护
从2009年起,陈晓伟律师开始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处理453起刑事案件,主要服务包括上市公司、个人等,诉讼业务占比极高。在2012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作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杨XX委托后,及时会见了解情况,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提出杨XX构成自首、立功,系从犯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杨XX不构成自首、立功,但其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且退赔,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代理
20182020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外汇交易,非法吸收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余元,致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为行XX辩护,会见后重点关注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以区分罪名。阅卷后,提出行XX是从犯,有坦白、退赃退赔情节应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为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不予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处理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批捕前让张X赔偿受害人并获谅解,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沟通使张X未被批捕。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辩护。最终,检察院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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