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证据繁杂、事实认定模糊的情况,使得案件的走向充满不确定性。在这起原告杨X某与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封中心支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的田洁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关键细节的挖掘,帮助原告实现了反败为胜。
梳理合同条款,锁定争议焦点
田洁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到对案件的审查中。她反复查阅原告杨X某历年的保险合同和相关资料,从最初的投保到多次续保的过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保险合同中关于“续保”等待期的理解。被告以附加险有30天等待期为由拒绝赔付特定药品费用,而原告认为按时续保不应有等待期。田洁律师仔细研究《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明确其中“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责任无等待期”这一关键条款成为解决争议的关键。
审查证据,寻找突破口
为了进一步明确案件走向,田洁律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于被告的拒赔理由,她要求被告提供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30天等待期的证据,而被告未能提交有效证明。同时,田洁律师积极收集对原告有利的证据,申请原告投保时的销售人员闫X出庭作证。闫X证实公司曾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等待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这一证言与合同条款相结合,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为原告的主张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引用法律条款,助力胜诉
在庭审中,田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指出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结合案件证据,她强调对“续保”应理解为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而非仅针对已投保险种。最终,法院采纳了田洁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赔付原告相应的保险金。田洁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精准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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