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购买保险后按时续保就万事大吉,却不知其中可能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就像本案中的杨先生,按时续保保险,却在理赔时遭遇拒赔。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的田洁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各类法律事务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就为杨先生成功解决了保险续保纠纷。
审查合同条款
田洁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保险合同进行了细致审查。她发现《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虽约定“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责任无等待期”,但保险公司却以新增附加险有等待期为由拒赔。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指出对“续保”应理解为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而非仅对已投险种。这一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后续胜诉奠定了基础。
收集关键证据
为了证明杨先生续保不应有等待期,田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她申请证人闫某出庭,闫某作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证实公司曾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等待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而保险公司虽申请证人张某出庭,但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已告知新增附加险有等待期。田律师通过有效的证据收集和运用,有力地支持了杨先生的诉求。
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洁律师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杨先生保险金。这一案例提醒企业和个人,在保险续保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权利义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制度,个人在购买保险时要充分了解保险条款,遇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田洁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除了风险,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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