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燕律师:专业与责任的代表
彭燕律师,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她毕业于贵州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民商领域,她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尤其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建工类纠纷等。同时,在刑事领域,她也承办了50余件案件。凭借出色的表现,她在2022-2024年连续三年被授予“优秀律师”称号。她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深入梳理事实、精准把握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证据审查显真章
原告XX公司与被告陈XX、刘XX、游XX、刘XX、东莞市XX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情况错综复杂。原告XX公司要求被告陈XX支付租金、罚息、违约金等多项费用,被告刘XX、游XX、刘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确认对被告XX公司名下车辆的抵押权。
被告游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燕律师,在案件中进行了细致的证据审查和逻辑推演。她指出,案涉合同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从款项流向看,原告未按售后回租要求向陈XX支付购车款,而是支付至其他公司,背离“融物”本质;从标的物权属看,陈XX对车辆无处分权,“售后回租”系虚假意思表示。同时,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性质变更而无效,且融资合同为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义务,游XX未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彭燕律师还申请责令XX公司提供首期款支付凭证,以查明资金流向,并指出合同约定利息及罚息过高,应予调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陈XX之间的合同关系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对游XX关于合同性质的主张不予采纳。但在车辆价值认定上,考虑到车辆初始登记时间、使用时间等因素,酌定原告收回两台车时的价值合计16万元。对于逾期罚息,法院酌情支持违约金,不予支持逾期罚息。最终,判决被告陈XX向原告支付374856.63元及律师费3000元,被告刘XX、游XX、刘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XX公司名下5台车辆的折价、拍卖、变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彭燕律师通过对案件证据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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